五部门发力提升用电“含绿量” 多行业推进绿证强制消费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供得上”“买得值”“用得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再到“用绿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

“供得上”从“一证难求”到精准供给

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如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工资卡”。每一张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和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

要让这张“工资卡”真正可信可用,精准溯源是基础保障。

《意见》明确绿证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并通过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斩断“灰色空间”。从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到交易核销,所有数据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中实时留痕,如同给每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装上了“区块链”。

李创军表示,目前我国绿证全周期可追溯管理体系已基本构建。一方面,对标国际绿证规则设计,增加了绿证核销机制,细化了核销工作方案和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建设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支撑绿证核发精准高效开展,与绿证交易平台之间做到数据流、信息流相互贯通,实现绿证数据全程可溯源、防篡改。

近年来,绿证供给效率的提升令人瞩目。自2024年6月,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核心功能上线运行后,绿证核发从由发电企业申请调整为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经审核后按月批量自动核发。核发周期从数月缩短至次月,实现了“当月发电、次月领证”。

系统自动抓取电网数据,即使是分散的户用光伏,也能批量核发。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介绍,2024年全国分布式项目核发绿证5695万个,同比增长27.8倍。

机制的优化,不仅提高了绿证的供给效率,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意见》明确支持绿证跨省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这意味着,西部风光资源富集区的绿证可直接流向东部高耗能产业集群,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买得值”从政策驱动到市场觉醒

在保证绿证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如何激发绿证的消费需求,是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另一个关键。

绿证价格长期在低位徘徊,曾让不少发电企业意兴阑珊。《意见》直指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痛点,采取“强制消费+自愿消费”双轮驱动,激活市场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绿证的市场吸引力,让绿证“买得值”。

强制绿证消费的“指挥棒”开始发力。

《意见》明确激发绿证消费需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继电解铝行业后,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被纳入绿证强制消费名单,《意见》对上述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意见》还强调,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市场自发的力量同样不可小觑。

《意见》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区分不同维度推动提升绿证自愿消费,比如要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绿电建筑、绿电社区。

“特别是紧贴用户需求新设立两个场景,一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电动汽车充绿电,将电动汽车变成真正的新能源汽车;二是鼓励居民消费绿电,推动电网企业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比如研究推出绿电套餐供居民自主选择。”潘慧敏说。

《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交易规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绿证的市场吸引力。例如,通过建立绿证价格的浮动机制,让绿证的价格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和环境效益的真实价值。同时,还通过优化交易规则,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从而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

“用得好”从国内市场到国际舞台

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最终要落到“用得好”这一终端环节。通过完善的交易机制和丰富的应用场景,绿证的市场价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在国内,绿证与其他政策的“化学效应”正在显现。

“加快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是激发绿证消费活力、更好培育绿证市场的有效手段。”潘慧敏表示。

要做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将压力由省级进一步下沉,重点对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的目标。要做好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

在国外,绿证正成为打破贸易壁垒的“绿色护照”。

发布会上透露,我国正积极推进中欧绿证互认,推动绿证在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新电池法案中更好发挥作用。

更深远的影响还在于标准话语权的制定。要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的国际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

好消息是,当前,随着我国绿证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加快购买绿证,我国绿证市场的活力正不断增强。陈涛介绍,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规模实现翻两番,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5.9万个,同比增长2.5倍,消费主体遍布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是绿证交易的主要地区,合计购买绿证数量超过全国的一半。

试想未来,当居民纷纷扫码购买绿电套餐、数据中心争抢西部绿证、中国标准写入国际规则时,这场静水深流的能源革命,才真正抵达深处。可以相信,随着绿证市场的不断完善,绿色电力将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意见》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了对绿色电力的准确溯源,绿证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凸显,影响力和认可度稳步提升。随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同时,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为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推动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编制了《意见》,明确了稳定绿证市场供给、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等具体要求。《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充分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释放绿证市场活力,对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

一是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健全绿证核销机制,推动绿证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二是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拓展绿证自愿消费场景。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等举措。

三是完善绿证交易机制。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优化绿证交易机制,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推进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四是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推进认证结果在相关领域的采信和应用,鼓励相关主体积极使用绿色电力消费标识。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逐步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行业企业范围并使用绿证核算,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品碳标识中的应用。

五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开展绿证交流与合作,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灵活多样开展绿证政策宣贯活动,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探索设立绿证绿电服务中心。

问:《意见》激发绿证消费需求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答: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加快推进绿证消费。

一方面,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在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电解铝行业提出绿色电力消费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基础上,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绿证强制消费要求,明确到2030年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要求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有效支撑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另一方面,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鼓励其他用能单位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明确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领作用,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主动披露绿色电力消费情况。同时,丰富绿证自愿消费场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让电动汽车成为真正的新能源车;推动绿色电力消费与建筑融合,建设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建筑、绿电社区;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创新交易方式,为居民采购绿证、消费绿电提供更多便利,加大激励力度,将绿色电力消费纳入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评价指标;研究建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分档分级标识。
此外,明确完善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企业、产品和活动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问:《意见》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答:《意见》从灵活满足用户多样化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

一是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组织开展绿证价格指数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考虑绿色电力交易中绿证价格难以明确,建议可以参考绿证单独交易价格,合理形成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价格。

二是优化绿证交易机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要求,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实现绿证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通。紧贴用户需求,强化绿证交易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注册、交易、信息披露等业务功能。鼓励开展绿证中长期交易,满足用户长期购买绿证需求,提升绿证交易灵活性。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加快设立省级绿证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存量水电绿证,依电量交易结算结果自动划转至相应省级绿证账户,推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研究明确相应绿证由省级绿证账户分配至用户的具体方式。

三是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丰富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推动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扩大跨省跨区绿电供给,满足用户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结合分布式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用户实际需求,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中国电力报、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