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贯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宣传解读我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内容,1月15日上午,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系列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广州站宣讲会在广州举行。活动由广东省商务厅主办,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越华出席活动并致辞。
商务部外资司和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分别派员到会宣讲,部分外国驻穗领馆代表、外资商协会负责人、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和省内各市商务部门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我协会亦发动了5家企业代表参会。据悉,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由省级层面举办的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宣讲活动。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的长期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外商投资推动了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了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突出强调投资促进与投资保护,确定了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体现了国际上最高水平的外资立法,鲜明地展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原则和立场,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陈越华在致辞中指出,广东始终高度重视吸引外资工作,去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宣贯《外商投资法》,扎实贯彻“外资十条”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利用外资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1至11月,全省新设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13147个,实际利用外资1424亿元,同比增长3.3%,规模质量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广东实际利用外资近4700亿美元,存量规模稳居全国首位。
陈越华表示,新的一年,广东将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等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立法,认真谋划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形成推动高质量利用外资的制度保障;将持续开展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系列宣讲,辅导企业用好用足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确保法治红利惠及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将加强引资引智引技,推动对外合作从经贸向科教、创新领域拓展,吸引跨国公司、知名研发机构和高校来粤设立联合研究中心;将创新招商方式,加快完善全省产业招商联盟体系,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聚焦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船舶与海洋工程、节能环保、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战略性产业,主动对接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高水平外资项目;将加强合作平台建设,依托粤美粤欧合作交流会打造广东与欧美发达国家长期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我省海外合作朋友圈。
活动中,省商务厅外资处负责人介绍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容要点,商务部外资司、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就外商投资准入登记有关事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进行了讲解,与会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改革开放以来,在粤外商投资企业与广东携手并进,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陈越华表示,希望企业家朋友们能够充分把握《外商投资法》实施,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继续扎根广东,做大做强,在广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伟大进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商务部门将加强主动作为,全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