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5类情形工伤认定及认定依据

2025年1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外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进一步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更好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意见(三)明确职工工伤医疗救治中受到医疗侵权、居家工作、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5类情形工伤认定及认定依据。

其中包括: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并不影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哪些情形属于上下班途中?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
居家办公期间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的核心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意见(三)》明确,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

但利用微信、电话、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不视为工作原因。

此外,对于职工在家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意见(三)》明确,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家处理工作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及工作需要进行,且与日常的工作强度、工作状态基本一致,明显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哪些情形不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职工伤亡,是由于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原因导致的,不认定为工伤。

对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且申请人不能证明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此外,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侵权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也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决定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的,应告知申请人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进行确认。
对于有关规定已明确违法分包转包的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等情形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受理此类工伤认定申请,有利于更好维护这类情形劳动者的工伤权益。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信用修复新规发布 企业“纠错复活”通道更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6号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 郑栅洁

2025年11月20日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有关方面按照规定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同步依法依规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终止公示,是指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在内的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不再公开信用主体的已修复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停止共享和使用,是指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停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共享已修复的失信信息并更新信用主体的信用状态。有关方面应当更新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异常名录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设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五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以下统称“信用平台网站”)开展信用修复活动,适用本办法。

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修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用修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本领域信用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修复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授权机构”),承担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信用修复等工作。

第二章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和公示期限

第七条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轻微失信信息包括:

(一)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息;

(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受到较小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异常名录等信息;

(四)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符合轻微失信的情形。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的一般失信信息包括:

(一)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符合一般失信的情形。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严重失信信息包括:

(一)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受到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息;

(四)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信息;

(五)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的其它符合严重失信的情形。

第十一条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的分类原则,制定本领域失信信息具体分类标准,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具体分类标准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未制定具体分类标准的,按照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对达到最长公示期但未纠正失信行为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失信信息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对附带期限的处罚,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该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信用中国”网站涉及自然人的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对相关信息公示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信用修复的办理

第十三条 “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信用主体主动提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等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并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认定失信信息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办理修复。

对尚未建立信用修复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中国”网站为其开设账号,由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办理修复。

第十四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信用主体,可以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

(一)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二)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失信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规定的义务;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以下材料:

(一)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等证明材料;

(二)信用承诺书;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信用中国”网站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当自收到“信用中国”网站推送的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信用修复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当自受理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因案情复杂或需进行核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办理修复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作出信用修复决定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将信用修复结果告知申请人。失信信息认定单位作出不予信用修复决定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告知信用修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信用修复申请人对信用修复不予受理决定、不予修复决定,以及对失信信息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等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提出异议申诉,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收到异议申诉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当自受理异议申诉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处理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因情况复杂需延长核查期限的,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提前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终结前,除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需要停止执行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不暂停公示。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行政处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原处罚机关应当及时将结果报送信用平台网站,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及时撤销或修改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重整企业或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临时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的限制措施。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未执行成功的企业,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当恢复其原有违法失信信息公示状态。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重整企业或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裁定书,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

第四章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

第二十一条授权机构应当保障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息处理等流程线上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地方信用平台网站运行机构应当配合授权机构做好工作协同和信息同步。

第二十三条信用平台网站与有关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信用修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

第二十四条从“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

授权机构定期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更新修复信息不及时,影响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授权机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向其共享信息,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信用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

第二十五条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失信信息认定单位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失信信息认定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3年不得提前终止公示,原失信信息3年内不得申请信用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授权机构开展信用修复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有不按规定办理信用修复、直接或变相向信用主体收取费用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修复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作用,及时阐释和解读信用修复政策。鼓励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8号令)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广东提出建立大湾区内地九市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5年12月4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做实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全新定位,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广东主力军和火车头作用,推动大湾区内地九市率先建成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携手港澳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作出如下决定。

一、创新协同机制,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一)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建立大湾区内地九市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大湾区内地九市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破除行政壁垒和市场分割,优化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推动形成规划一体协同、基础设施高效互联、产业联动发展、市场统一开放、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强化省级层面统筹,推动大湾区内地九市跨市域共建现代化产业园区、科技产业合作平台,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创新“中心城市研发+周边城市制造”“总部+基地”“前端+后台”“总装+配套”等多种合作模式,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建设承载国家战略、参与全球竞争、引领未来方向的城市发展新范式。

(二)提升都市圈同城化水平。建立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广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分别成立共同规划委员会,研究制定统一的规划建设导则,实现规划的共同编制、共同认定、共同实施。发挥广州、深圳、珠海牵头城市作用,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协同,推动都市圈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三)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形成组团式、网络化发展格局。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支持深圳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两个中心城市对外辐射带动能力,建设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大都市。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全力支持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重要节点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强化与中心城市的互动合作,承接中心城市科技、人才、产业等资源转移,共同提升城市群发展质量。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县镇管理体制改革,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激活发展空间,着力推动率先实现集约高效发展

(四)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创新完善以规划为引领、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推动城市通过盘活存量来激活增量,拓展城市新的发展空间。统筹好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有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快推动低效土地再开发,强化用地保障。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加快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厂区)整治改造,推动各类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加快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

(五)促进基础设施集成融合。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深化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升都市圈通勤效率。推动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加强市际通道和城市出入口道路衔接。建立跨市道路建设省级协调机制,加强城市间断头路治理,提升陆路交通一体化通达水平。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等轨道交通接入枢纽机场,打造无缝衔接、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统筹规划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低空交通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优化多水源保障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强化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覆盖,优化算力设施建设布局,提升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能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壮大发展动能,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要策源地

(六)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三产融合,实现产业体系整体价值跃升,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延链强链补链,推进工业企业加快技改数转,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夯实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集成电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世界新兴产业基地。瞄准国际产业科技发展前沿,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打造全球服务业基地。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提升湾区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七)夯实战略科技力量支撑。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强化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和深港河套、粤澳横琴科技创新极点建设,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在粤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支持港澳高校、机构牵头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推动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落地布局一批国家级重大中试项目、区域中试中心。

(八)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聚焦“卡脖子”技术、产业补短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汇集大湾区整体力量,全链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等工程,努力在关键材料、器件、软件、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大幅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

(九)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单列管理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产业链协同、技术联合攻关。强化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制度供给,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准入及市场监管制度。

四、彰显湾区特色,着力锻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蓝色引擎

(十)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优化陆海统筹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推进环珠江口“黄金内湾”规划建设。支持广州加快建设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推动深圳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动海洋牧场、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由大向强、整体跃升,全力打造全球石化产业高地,培育邮轮、游艇经济新增长点,打造世界领先的船舶产业集群,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蓝色动力”。

(十一)打造世界一流机场群、港口群。推进机场群、港口群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发展,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推动广州、深圳加快打造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加开加密国际航线,强化大湾区内地枢纽机场与香港机场、澳门机场的协同联动,共同打造世界级机场群。进一步深化港口改革,优化整合港口资源,强化广州港、深圳港国际枢纽港地位,深化珠江口深水港开发利用研究,打造世界级航运服务中心。发展陆海多式联运,建立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畅通内外联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充分激活港区、园区、城区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十二)打造世界级滨海城市风貌带。对标国际一流湾区,针对岸线、滩涂、海岛、海域等做好总体规划,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沿海沿江风貌设计管控,开展环珠江口岸线整治,有序腾退低效利用生产岸线,切实保护和修复好湾区天际线,加快形成一流的湾区岸线风貌带和国际地标级滨海城市景观。构建滨海生态廊道网络,依托海岛资源、邮轮母港规划建设一批优质海洋文旅体项目,打造“请到广东来看海”的滨海旅游目的地,聚力建设世界水准、中国气派、湾区魅力、岭南风格的滨海城市群。

五、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营造世界级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十三)加快建成全球宜业高地。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健全大湾区就业促进协同机制,完善就业政策工具箱,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平台资源共享,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湾区人力资源开发。推进友好场景建设,为新就业群体工作生活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创新人才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完善大湾区内地九市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优化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探索外籍人才停居留便利制度,优化入境便利化服务,提升外国人来粤工作便利化水平,增强城市国际交往功能。推进职业资格认可,建设国际人才驿站,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十四)加快建成一流宜居家园。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破除传统的产业、居住、商业等功能分隔模式,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加大跨域社保服务供给能力,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强化数智赋能,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创新治理理念、模式、手段,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推进超大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特殊区域治理,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市,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五)加快建成国际宜游胜地。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强“无废湾区”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携手港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保护城市自然生态,强化区域生态网络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水平。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品质,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绿美碧带,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推动城市规划建设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空间格局、高度轮廓、特色风貌、建筑风格等重点要素的管控,推进城乡建设存量整改提升和增量严格管理,推动重点地区形成体现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的建筑风貌。加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好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推进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建设世界级文旅体城市,打造大湾区文旅体品牌。

六、聚集高端要素,着力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枢纽

(十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促进技术要素成果转化,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引导人力资源要素畅通流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增强资本要素配置能力,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探索各类新型要素配置方式,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

(十七)提升与港澳市场一体化水平。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大湾区内地九市与港澳各类要素跨境流动,进一步提升人员、车辆往来便利水平,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推动资金跨境流通更加便捷,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提升政务服务跨境通办水平。拓展“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实施领域与采信应用场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与港澳合作共建特色园区,健全民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打造衔接港澳、接轨国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八)强化重大合作平台开放引领。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在制度创新与规则试验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改革创新。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支持前海联动香港打造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有序扩大贸易、金融、法律事务等领域对外开放。深化广州南沙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推进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统筹开发利用,探索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

(十九)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率先推进教育、医疗、电信、文化等重点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健全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制度,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知识产权保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健全境外投资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广东企业出海综合服务港,探索与港澳、国际相关机构在海外合作布局服务网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七、加强统筹实施,着力凝聚推进大湾区建设的合力

(二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协同立法,支持深圳、珠海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健全与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加强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等条例实施情况监督,为促进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十一)全面落实政府实施责任。省政府以及大湾区内地九市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因城施策、协同联动,推动各类规划和政策相互衔接,全面加强规划引领、产业和空间布局、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十二)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坚决扛起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艰苦奋斗、久久为功,为促进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广东人大网

2025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在澳门、珠海举行 协会王世民会长参加开幕式

12月4日至6日,2025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AIE展”)在澳门、珠海同步举行。4日,开幕式在澳门金光会展中心举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岑浩辉、广东省省长孟凡利、澳门中联办主任郑新聪等出席开幕式。协会王世民会长代表随中山市商务团出席开幕式。

本届AIE展由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中国电子商会主办,以“湾区智造·全球共享”为主题,采用“一展双城”模式,汇聚全球1200多家科技企业,集中展示智能通信、智能视听、智能装备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为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产业搭建起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

协会王世民会长(图右二)随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作德(图中),中山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峻峰(图右一)到新盛世机电制品(中山)有限公司展位参观。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重要基地,中山积极组织23家优秀企业组团参展,覆盖智能家居、通信设备、健康科技、工业互联网等核心领域,全面展现“中山智造”的创新活力与产业底蕴。

中山企业双线布局展示“智造”实力

本次博览会由1场开幕式暨主旨论坛、6大主题展览、5场新品发布、9场分论坛组成。展会总展览面积达7万平方米,吸引国内外1200余家企业参展。我市参展企业采用双线布局策略,精准对接两大展区定位:合硕高品电器、樱雪集团、长青热能、巧康电器等17家企业入驻珠海展区,集中呈现工业机器人、新能源应用、智能家居等先进产品与解决方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飞鱼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盛世机电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科迈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则亮相澳门展区,重点展示智能通信、物联网、智能视听等领域的前沿成果,彰显“中山智造”的硬核实力。

招商对接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

展会期间,市商务局联动市招商专班及招商公司一行专程赴珠海展区开展招商推介及企业对接;同时积极挖掘项目线索,与13个路演企业建立初步联系,并实地巡展对接参展企业,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现场洽谈、面对面推介等形式,深化与参展企业的沟通合作,拓展项目信息渠道,为中山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本次展览不仅是一次展示最新科技成果的盛宴,更是推动产业跨界融合、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大会还发布了《智启未来: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产业发展白皮书》,围绕全球科技产业发展趋势、各区域及重点国家行业趋势、AI在消费电子科技领域的应用及发展前景等展开深入分析,为全球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指引。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利用境内外优质展会平台,助力中山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推动智能家电、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与国际标准接轨,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高地贡献中山力量。

来源:中山+

“名可传承 优者恒胜”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7周年庆典

2025年11月28日,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第二届第四次会员大会暨七周年庆典在中山金汇酒楼成功举办。市商务局副局长王瑾女士、市工业信息局四级调研员侯国强先生、市外事局四级调研员李润秋先生、市工业信息局副科长陈俊先生、市市场监督局四级高级主办辛微女士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各镇街主要领导、友好商协会、合作单位代表、全体会员齐聚一堂,共同见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政企事务部主任侯玉香、协会秘书处信管宣传部长汤艺弘代表出席庆典。

从左至右分别为: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政企事务部主任侯玉香、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执行会长章镇海、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会长麦正辉、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秘书长周慧兴、协会秘书处信管宣传部长汤艺弘。

庆典上,名优促进会会长、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麦正辉回顾了促进会七年来的发展历程。七年同行,硕果盈枝。过去一年,促进会成功举办跨境电商大会、品牌思享会、人工智能交流会等21场品牌活动,涵盖技术创新、法律实务、社会责任等多个领域,累计发动参与约1100人次。这些活动不仅助力企业掌握了新技术、新销售模式,更拓展了企业发展思路,为“中山名优品牌”注入了新的活力。

市商务局副局长王瑾女士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名促会在沟通桥梁与协同促进方面的作用,并寄予厚望。她还从商务建设、品牌建设、完善企业服务平台功能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为名促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晚还举办了名优促进会老字号专业委员会、名优促进会(泰国联络处)及中山市“走出去”服务联盟的揭牌仪式。

本次活动不仅仅见证了名优促进会七周年的丰硕成果,更是对未来发展的一次深刻规划和展望。展望未来,名优促进会将继续在开拓创新促发展、整合资源聚能量、抱团发展创优势、凝心聚力惠社会等方面继续努力,通过品牌建设、商务拓展、对外投资、抱团参展、人工智能应用、发扬老字号品牌、资源对接、政策申报、二代传承等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专业化的服务,并携手会员企业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友好单位、各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中山经济发展,致力向“中山质造,全球尊重”的目标迈进,共同开启中山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来源: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

协会领导应邀出席珠海外商协会第十届会员大会暨理事会及监事就职仪式

11月26日,珠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称珠海外商协会)在珠海望海楼酒店成功举办第十届会员大会暨理事会及监事就职仪式。珠海市政协副主席张松,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澳门殷理基集团主席李佳鸣,广东外商协会秘书长王奕,珠海市商务局局长高宏伟,珠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珠海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赵伟媛,珠海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全省各地外商协会负责人以及各界友好单位嘉宾近300人共聚一堂,热烈交流,共商合作与发展,协会李宗兴副会长、张乃心副会长兼秘书长代表出席活动。

协会李宗兴副会长(上图中)、张乃心副会长兼秘书长(上图左)在活动现场。

当天下午,珠海外商协会第十届会员大会召开。大会回顾了第九届理事会任职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成绩,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外商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珠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再次当选为会长单位,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格特先生连任会长。当晚举行了第十届理事会及监事就职仪式。张松副主席为格特先生颁发了会长证书。

格特会长在就职演讲中回顾了珠海外商协会过去五年的发展历程。他说,尽管面对多重挑战,第九届理事会始终秉持“服务企业、搭建桥梁、促进合作”的宗旨,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

展望前路,格特表示将在第十届理事会的任期内继续与全体理事携手,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服务企业,助力会员企业把握中国超大规模市场机遇,应对挑战,实现新一轮增长。他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延续务实与创新精神,汇聚更多资源与智慧,推动协会可持续发展,并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共同开创外资企业与珠海共赢的美好未来。

珠海外商协会 格特会长就职演讲

王奕秘书长代表省协会对珠海外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珠海外商协会成立三十六年来,始终秉持“外商之家”的初心,积极发挥政企桥梁作用,在传递企业声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贸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赢得了各界广泛认可。特别是在第九届理事会和格特会长的带领下,协会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机制,为珠海乃至全省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续动力。

他表示,省协会愿与珠海外商协会一道,携手并肩,竭诚为广大外商朋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共同助力外资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更好发展。

广东外商协会 王奕秘书长讲话

今年以来,珠海外资外贸展现出稳健发展态势。前三季度,全市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外贸进出口总体平稳、韧劲凸显;实际利用外资在结构性挑战中持续优化,高技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成为引资亮点,为城市发展注入了坚实底气。

珠海外商协会成立于1989年,三十六年来始终扮演“外商之家”的重要角色。目前,珠海市营业额排名前100位的外资企业大多为其会员单位,包括摩天宇、伟创力、松下马达、飞利浦等知名企业,已成为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来源:珠海外商协会

直面挑战 共谋突围 | 协会监测点召开外贸企业座谈会

受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国际市场需求持续承压等外部因素影响,中山市外贸企业正面临订单波动、成本攀升、供应链受阻等多重挑战。为及时掌握企业实际困难,推动政企协同破局,11月20日上午,中山市商务局(下称市商务局)联合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监测点(下称协会监测点)召开外贸企业座谈会,邀请15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参会,协会张乃心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座谈。

会议由市商务局贸促科刘朝晖科长主持。与会企业代表围绕订单萎缩、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成本高企、国际市场拓展受阻等痛点展开讨论,详细反映了生产经营中的具体诉求。刘朝晖科长认真记录企业反馈,并就关键问题与企业代表深入交流,力求精准把握企业需求。

刘朝晖科长肯定企业积极应对压力的态度,强调当前形势下政企需同频共振:一方面,企业要主动开拓新兴市场,通过多元化布局分散风险;另一方面,需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他表示,市商务局将协同省市部门优化政策支持,提供精准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张乃心副会长兼秘书长表示,会后将系统梳理企业问题与建议,形成专项报告提交至市商务局,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此次座谈会直面外贸企业发展痛点,实现了企业诉求的快速传递与政策反馈的精准对接。作为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体系在中山市的执行节点,协会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形成”企业发声-协会反馈-政府响应”的良性互动机制,为中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注入持续动力。

中山市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9周年

2025年11月12日上午,中山市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9周年仪式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举行。

▲中山市各界代表参加纪念仪式。

11月12日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59周年纪念日,中山市各界在孙中山故居举行纪念仪式,深切缅怀孙中山先生为民族独立、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所建立的历史功勋,学习、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的爱国思想、革命意志和进取精神。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黄育振,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美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市政府副市长杨海东,市政协副主席张洁莹,孙中山先生亲属代表孙必胜等领导嘉宾,中山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市各有关单位、人民团体负责人,孙中山研究会等有关机构代表,港澳人士代表,台商和台胞台属代表,侨胞和归侨侨眷代表,以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纪念中学、翠亨学校师生代表等出席活动,协会王世民会长代表出席仪式。

纪念仪式由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山市委会主委刘志伟主持。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等50个单位和团体的代表以及孙中山先生亲属代表,分别向孙中山先生像敬献花篮,深切缅怀孙中山先生,激励全体中山市民和海内外乡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来源:中山+

协会GoGBA港商服务站(中山)组织到南沙产业标杆探访!

为助力港企更好把握南沙最新发展带来的全面商机,香港贸发局与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近日共同组织考察团来到南沙进行实地考察交流,并探访了绿色科技领军企业芬尼科技和粤港科技合作典范晶科电子两大标杆载体。此次“GoGBA走进南沙考察活动”,也是中山、广州两地港商服务站首次联动,为湾区协作注入新活力。

实地深探:读懂产业协同“南沙逻辑”

芬尼科技:绿色智造的“全球布局样本”

作为绿色科技领军企业及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芬尼科技以热泵技术为核心,产品涵盖家用、商用、工业领域的热水、采暖、制冷、空气净化、净水等系统。其产品占据大份额欧美高端市场,并已远销至全球90余个国家和地区。

芬尼科技今年推出24小时养生级空气系统“董事长的房间”,可在静音情况下实现对温度、湿度、含氧量的精准调控,并同时高效净化空气。

依托南沙“双枢纽”优势及“制造业立区”政策,芬尼科技今年将新总部及核心制造基地落地南沙。目前,其南沙生产基地全自动空气能热泵设备生产线已投产。新的总部大楼将集成数字化决策中心、全球营销枢纽与创新孵化平台,通过AI办公系统实现全球市场秒级响应;其区块链供应链管理系统获考察团关注,成为“南沙智造+全球服务”的合作范本。

芬尼科技总经理与考察团员交流

晶科电子:粤港科创的“协同成长标杆”

作为粤港科创协同标杆,晶科电子从香港科技大学实验室起步,2006年落户南沙并获霍英东基金1000万元投资;现已成长为员工超2000人、年营收近25亿元的LED智能视觉产品龙头。晶科电子于2024年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开认购倍数高达5678倍,创造了科技类企业港股 IPO 的历史记录。

晶科电子的车规级LED车灯模组生产线采用自主研发的倒装芯片技术,打破欧美垄断,与广汽集团、吉利汽车等二十余家国内汽车主机厂、汽车品牌及一级供货商合作,近日更获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客户及终端用户还包括三星、松下、TCL、LG等全球知名企业。

在南沙“强芯九条”政策及“4个1”产业发展体系支撑下,晶科电子成功完成国内首个宽禁带半导体全产业链布局,其产业配套与香港研发优势的互补性获香港半导体企业认可,合作潜力巨大。

政策“金钥匙”:解锁南沙发展新密码

考察团也与南沙区税务局、商务局、投促局及港澳办等相关部门代表及5家南沙跨境贸易相关企业代表一同齐聚南沙创享湾,通过“走进南沙——跨境贸易新机遇”座谈会,深入了解南沙最新发展规划、优质营商环境及投资政策。

香港贸发局华南首席代表黄天伟在座谈会上致辞

在会上,南沙相关政府部门及跨境贸易企业代表精准回应了税收优惠、跨境业务合规等核心问题。

湾区未来:从“机遇初见” 到“深耕共赢”

《南沙方案》实施三年来,南沙港澳投资企业增长近千家,“双15%”税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超19亿元,规则衔接与产业协同成效显著。此次GoGBA考察活动,不仅为中山与南沙的企业搭建起交流桥梁,更让企业深刻感受到南沙“立足湾区、面向世界”的开放格局——这里既是港澳创新资源的“转化器”,也是企业走向全球的“桥头堡”。

资料来源:芬尼科技、晶科电子、广州市南沙人民政府、南方都市网、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香港贸发局

图文编辑:HKTDC GZO;版权/合作联系:020-83312889

“中山制造”何以跃升“中山创造”?

今年中山企业家日专精特新百企座谈会上,企业家们站C位、唱主角,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亮出了硬核创新的“中山范”。在新材料领域,太力科技等一批中山企业通过引领材料革新,开辟出广阔的市场空间。弘景光电等一批企业,正在中山继续投资建设研发总部基地,加速布局未来新兴产业。

近年来,中山市紧紧围绕更高质量推动“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聚力打造“4+6+N”现代化产业集群,坚定不移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坚定不移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坚定不移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现代企业体系,坚定不移推动现代农业实现新突破,以“五大坚持”合力推动系统性变革,驱动产业向新,初步形成具有中山特色优势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

让传统产业“老树发新枝”

在上市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智慧工厂内,机械手高速运转、AGV小车穿梭不停,开料、封边、打包等生产工序全流程自动化推进。得益于中山市出台的一系列成体系的“技改”政策支持,顶固集创加速智能制造布局,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传统产线需要160多名工人耗时3天才能完成,而智能化产线仅需15个人花费6小时便能完成全流程生产。厂区超万平方米生产区域,仅需15名工人即可实现全流程生产。

面对传统产业规模大、占比高的现实条件,中山市下决心安排50亿元支持企业数智化转型,加快推动传统企业强身健体、增强竞争力。对标国内最优政策,中山市以政府1号文的形式出台《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供技改示范、平台赋能、贷款贴息等支持,激发改造动能。中山加快链式转型,驱动价值跃升。2024年,中山以智能家居行业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家居产业成为全市数字化转型的突破点。目前,中山市通过以龙头企业“纵向”带动产业链改造,以产业平台“横向”赋能供应链改造,推动占全市工业总产值52%的智能家居产业集群焕发新动能。

据统计,中山市已建成世界级“灯塔工厂”1个,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8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8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31个,带动超万家企业“上云用云”。目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近90%,居全省前列。

不断壮大中山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内光学成像领域的标杆企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在深交所上市。企业从初创时便确立了专注差异化和高增长市场的核心战略,凭借多年技术沉淀,一步步构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如今,企业形成了光学、机械、电子、算法一体化的综合研发能力。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弘景光电未来将继续专注于智能影像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领域,积极拓展机器视觉、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领域,以”十五五“规划为引领,加速布局未来新兴产业,继续深耕细分领域,以更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弘景光电正在中山继续投资建设研发总部基地,新工厂建成后将全面运行智能管理系统。

今年,中山福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昆航空”)凭借全自主研制的高性能无人机系统,在工业无人机领域连续实现突破:粤港澳大湾区首条150公里跨海低空物流航线成功首飞;E40无人机完成长三角首条海岛物流试验航线任务;跨琼州海峡飞行仅用19分钟……从跨海疾驰到高原驰援,从应急救灾到石油巡检,福昆航空正以扎实的技术创新,推动低空经济从蓝图飞进现实。近年来,福昆航空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产品更远销中东,成为中国高端制造“出海”的一张新名片。

中山市正持续壮大新兴产业,通过聚链成群,锻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竞争力。立足产业基础,中山市重点发展光学器件、光电显示、5G+光通信等领域,建设“湾区光谷”;发力创新药和现代中医药,打造“湾区药谷”;聚焦核心电子元器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地。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如,康方生物新药全省唯一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名单;明阳集团稳居全球海上风电创新首位;光学成像元器件细分领域占全国50%市场份额,“湾区光谷”光电产业带成为全球最大的光学冷加工基地之一。

在布局未来赛道方面,中山市聚焦低空经济、纳米材料、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扶持,力求在优势赛道实现突破。低空经济方面,已规划建设飞派国际、福昆等5个产业园区,集聚企业33家,2024年销售收入50多亿元。纳米材料方面,正依托太力科技建设专业产业园。人工智能方面,已集聚江波龙等一批重点企业,发布108项“AI+”应用案例,推动AI赋能千行百业。机器人产业方面,已聚集联合光电等一批重点企业,形成集群发展态势。

系统性变革重塑产业新局

“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中山这座制造业名城正经历深刻的产业蝶变。从传统工厂的“智改数转”到新兴赛道的“聚链成群”,从跨区域创新协同到全要素生态构建,中山跳出单一改革思维,以集成式改革的魄力将政策、产业、科技、服务深度融合,用系统性变革破解发展瓶颈,推动“中山制造”向“中山创造”跨越,在新质生产力赛道上书写着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是中山系统性变革的核心逻辑。中山市出台《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等政策持续激励企业创新,累计投入约70亿元高标准建设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检科院大湾区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并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孵化体系,全周期抓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

在区域协同创新方面,中山主动打破地域壁垒,构建起跨区域融通发展新格局。深中协同方面,对接深圳“20+8”产业集群,形成“深圳总部+中山基地”“深圳链主+中山配套”“深圳研发+中山转化”的协作模式,2024年两地技术合同交易额近1亿元,同比增长近80%,让“深圳创新”的智力成果通过设计协同、技术转移等路径,源源不断转化为“中山制造”的升级动能。

中山市以“五大坚持”引领产业科技升级改革,竞逐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赛道,成效初显。3年多来,全市已推动886个增资扩产项目动工,计划投资总额超千亿元,明阳集团、台光电子等优质企业扎根发展、持续做强。同时通过全球招大引强,近3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649个,投资总额超3000亿元,吸引三花集团、英维克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目前,中山市拥有国家级产业基地38个,培育出智能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百亿级产业集群7个。今年前三季度,中山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2.2%,初步形成具有中山特色优势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

来源:中山日报、中山+、中山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