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全国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在国务院新闻办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宋宏坤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负责人介绍“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透露下一步重点工作。

全国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力争到2029年实现“五化”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出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力争到2029年实现“五化”目标,即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宋宏坤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用电营商环境建设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用于评价用电营商环境的主要指标就是“获得电力”。简单地说,“获得电力”就是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衡量从申请用电到最终用上电贵不贵、快不快、好不好。

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全国范围推进“获得电力”改革工作。

宋宏坤介绍,经过各方近五年共同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即低压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时、省力、省钱”,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3000亿元,全国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降低办电成本、精简办电环节达到了全球最优水平,办电时限压减了40%以上,“获得电力”已经成为我国供电服务领域的金字招牌。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宋宏坤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以“五化”目标为牵引,推进“三个一批”建设,即打造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建设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用电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发展出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用电营商环境特色城镇和乡村,带动全国城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巩固我国“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民营企业办电用电 预计五年可新增受益群体150万户左右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郝瑞锋介绍,《意见》在巩固深化已有“三零”“三省”服务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办电便捷化”这一改革目标和系列具体举措,概括起来就是“三个更”,即办电成本更低、办电时间更短、办电方式更便捷。

从各方反馈来看,“三零”“三省”服务措施受到企业和群众广泛认可。国家能源局指导供电企业继续深化落实好这一利企便民政策,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类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全部实现免费办电,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拓展“三零”服务范围。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数十个城市已将“零投资”的办电容量标准从160千瓦提升到了200千瓦,更多经营主体将享受到改革红利。

宋宏坤表示,为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办电用电,包括降低企业办电成本、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助力企业节能增效。

国家能源局聚焦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现行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三零”服务范围,将惠及更多民营经济组织。“比如个体工商户开店、农民办农家乐等需要申请用电的,都可以享受免费接电。初步测算,《意见》出台以后预计五年可以新增受益群体150万户左右。”宋宏坤说。

“安全、高效、稳定、绿色的电力供应,是保障经济社会高效运行、助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全面推行了‘三零’‘三省’服务,多措并举提升供电服务品质,切实服务好企业办电、用电需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庞骁刚介绍,下一步,国家电网将积极服务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重点从助力企业早接电、助力企业用好电、助力企业降成本三方面强化企业的电力保障。

庞骁刚表示,在助力企业降成本方面,国家电网将认真履行好电网企业的投资责任,按照《意见》最新要求,巩固拓展“三零”服务,不断深化“三省”服务,着力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深化提升能效诊断、节能咨询等“供电+能效”服务,为企业提出节能建议,支持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帮助企业降低用能成本、提高用能效率。

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解决农村电网网架薄弱问题

《意见》提出,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城中村等供电薄弱区域倾斜,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供电差距。

郝瑞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着力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千亿元,推动解决农村电网网架薄弱问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2024年我国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相较2020年降幅超过40%。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群众用电需求,在农网硬件升级和软件服务提升上同步发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发展。”郝瑞锋介绍,具体包括持续推动农村电网高质量发展、探索创新乡村产业用电服务新模式和逐步提升城乡均等化服务水平。

在持续推动农村电网高质量发展方面,郝瑞锋表示,国家能源局指导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改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25年已经下达5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关注部分乡村地区存在的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持续做好电网设备升级和网架结构优化。同时,指导供电企业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高水平农村电网,主动服务保障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动汽车充电和大件家用电器增多等新发展新需求。

此外,乡村产业发展有其自身特点,春灌秋收、炒茶制茶、地摊夜市等生产经营活动季节性强,阶段性用电特征明显。近年来,不少地区创新推出便捷服务模式。郝瑞锋表示,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总结各地好经验和做法,指导供电企业全面推广“扫码用电”等新举措,不断创新“三零”服务新模式,为农村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激发消费活力。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钱朝阳提出,针对性加大投资,提升农网“硬实力”。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增强农配网和主网联络能力,通过提高设备的标准,提升农网防御自然灾害能力,通过运用柔性配网改造技术,提高农网消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通过运用移动储能等技术,满足“候鸟”人群用能需求变化的情况。为此,“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公司已经累计投资超过1700亿元,今年的投资会达到312亿元,“十五五”期间还会进一步加大投资改善此情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证券报

聚焦五大重点领域 8部门发文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

前言——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旨在落实国家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战略部署,通过数智化技术赋能供应链全链条升级,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消费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计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智供应链建设模式,在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基本建成深度嵌入、智慧高效、自主可控的数智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全国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全面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计划》从农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核心领域切入,部署15项重点任务,涵盖技术攻关、企业培育、数据安全、国际合作等关键环节。

聚焦五大产业领域 推动全链条数智化转型

在农业领域,《计划》要求提升供应链组织水平,通过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智化农产品市场、完善冷链物流智能化体系等措施,打通农产品供应链“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被列为重点工程,鼓励流通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推动农产品产加销储运全环节无缝衔接。同时支持“前置仓+即时配送”等创新模式,强化农业供应链网络末端服务能力。

针对制造业,《计划》提出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与工厂生产深度融合,打造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制造业企业将建设集成物资采购、需求预测、库存管理等功能的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标准化、柔性化和智能化。此外,通过加强产品主数据生态建设,推进供应链上下游关键产品一致性描述,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批发业供应链集成能力提升方面,大宗商品、农产品及消费品领域的数智化平台建设成为重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推广电子统一结算系统,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构建开放型供应链服务体系。商品市场数智化改造将强化集散分拨功能,支持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储物流设施协同发展,拓展全球供应链服务网络。

零售业领域,《计划》鼓励企业采用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模式优化供需适配,利用数智技术整合全渠道信息,加快消费端数据向制造端反馈,推动“个性定制+柔性生产”模式普及。智慧商店建设将引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消费场景,提升用户体验。

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面,《计划》强调数智化协同对物流效率的提升作用。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导引车、无人配送车等设施将加速应用,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化发展、数字托盘和周转箱的标准化推广,将显著降低物流空驶率和资源浪费。

实施七大核心工程 构建数智供应链创新生态

《计划》明确将培育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建设数智共享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赋能、融资授信等支持,形成高效协同的供应链集群。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将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提供智能生产、跨境电商等综合解决方案,推动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技术创新层面,《计划》要求突破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底层技术短板,建设供应链智能控制塔系统,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实时洞察和风险预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被重点提及,将探索供应链数据确权机制和交易标准,强化企业数据资产属性。同时,通过加密技术、零信任架构等手段保障供应链数据安全,确保信息可溯源、可互验。

国际供应链合作方面,我国将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及RCEP成员国的数智供应链协同,推动基础设施、数字标准互联互通,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并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国际物流、跨境结算等配套服务。

人才培育被列为战略支撑工程,高校将加强数智供应链相关学科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企业层面将建立首席供应链官、首席数据官制度,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订单式培养高端技术人才。

强化政策保障 打造供应链示范城市

为保障目标实现,《计划》提出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统筹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传统流通主体转型升级,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省级层面将重点培育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围绕产业链集群图谱探索转型路径。具备产业优势的城市可申请建设全国供应链中心城市,在技术攻关、资源配置、安全韧性等方面先行先试。

数智供应链建设是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将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信用数据库建设和风险预警服务,引导领军企业搭建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破解数据孤岛和重复投入难题。还将通过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加速全国供应链数智化进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

随着《计划》的全面实施,我国供应链体系将迎来从传统线性模式向网络化、智能化生态的深刻变革。通过技术赋能、生态协同和制度创新,数智供应链不仅将成为降本增效的核心引擎,更将为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源:工联网

珠三角九城联动稳外贸 各地密集出台稳外贸新政、构筑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多措并举助企开拓市场

5月1日—5月5日,第137届广交会第三期举办。在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的当下,珠三角城市纷纷出招,全力以赴稳定外贸基本盘,推动外贸稳量提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从稳外贸视角出发,珠三角城市的一系列做法既贴合本地实际,又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政策护航 多城出台稳外贸新政

珠三角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也是观察中国外贸的晴雨表。为应对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冲击,珠三角多个城市快速响应,出台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

4月14日,东莞发布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提出四大类重点举措,计划到2027年,力争使“一带一路”市场出口占比超30%。

4月15日,《中山市稳外贸促增长若干措施》印发,明确至2025年底前将通过百场供需对接、数字化赋能等创新手段,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拓展国内外市场,并将落实“粤贸全球”举措,推动3000家次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新建2个海外展贸中心,促进东盟、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进出口实现两位数增长。

4月18日,深圳发布支持企业线下线上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鼓励扩大重点商品进口规模、支持跨境电商打造自有品牌、促进跨境电商阳光化合规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境内物流仓储、鼓励企业承接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大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力度、增强企业综合服务保障机制等十大举措“力挺”外贸。

广州在“对等关税”政策出台之前就未雨绸缪。3月,广州公布了《广州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2025—2027年)》(下称“稳外贸18条”),提出“4个突破”“4个发力”“3个支撑”举措,支持企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供应链服务业等领域,从政策加力、平台赋能、服务升级等方面,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大做强进出口贸易提供全面保障。

金融赋能 精准打通资金痛点

金融服务是外贸发展的重要支撑,珠三角城市积极行动,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为涉外企业构筑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

4月22日,深圳财险业六家机构共同签发全国首单“跨境电商保”保证保险,标志着保险创新服务跨境电商深圳试点启动。

4月25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分局联同中山市银行机构制定的“中山市外汇助企八条措施”发布,助力企业应对复杂国际贸易形势。《中山市稳外贸促增长若干措施》还提出实施分类培育机制,对省外贸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专项支持。

在提升金融服务方面,东莞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提出“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等5条举措。

广州“稳外贸18条”提到“4个发力”,即涵盖发力万企贸易壮大计划;发力加工贸易企业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对企业数智化转型支出可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发力对跨境电商“麒麟”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鲲鹏”产业园最高支持500万元;发力建设国际贸易分拨集拼中心、国际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同时提出支持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加强金融服务,组织贸易摩擦应对,降低企业出海风险等。

广拓市场 灵活突破寻觅机遇

在当前全球贸易秩序面临挑战的背景下,珠三角城市通过多元化市场布局,积极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展现了强大的韧性和活力。

4月18日,珠海高新区召开稳外贸促发展座谈会,现场发布3项措施、签署2项协议,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出海”。

4月26日,“惠州—海防”国际航班开通,填补了惠州本地至越南直航航线的空白。货物从惠州港出发,仅需2天即可抵达海防港,5天内可实现货物交付,为惠州企业拓展东南亚供应链开辟了高效通道。

4月29日,“中远海运伏尔加”轮稳稳停靠广州港南沙二期码头,标志着广州港首条直航南美西岸的WSA3航线开通。从南沙到墨西哥仅需27天,到秘鲁35天,比传统航线节省近20%时间。

面对美国关税措施升级的挑战,江门有的企业通过参加广交会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有的企业迅速调整产品配置,开拓埃及等新兴市场。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贸促会联合举办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供需对接会,助力企业拓展内需市场,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

广州“稳外贸18条”提到“4个突破”,支持平台企业系统赋能外贸市场主体、带动整体出海;加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对专精特新企业出口信保费用给予最高40%补助;支持企业抱团参加境外展会;体系化支持新业态发展,助力外贸企业开拓新市场。

一季度,佛山出口家具45.3亿元,同比增长7%。为助力佛山家具出海,佛山海关落实24小时预约查验机制,对达到出口规模标准的企业鼓励实施分类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降低货物查验抽中比例,全面实施100%无纸化出口通关。

一季度肇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97.1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其中,出口70亿元,增长12.8%;进口27.1亿元,增长33.1%,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39.8亿元,增长33.6%;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34亿元,增长31.5%。肇庆海关细化“五外联动”18项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季度,江门市对越南外贸增势亮眼,出口10.9亿元,同比增长30.2%。为助力企业加速出海,江门海关优化通关流程设置,帮助企业缩减通关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方式,解读最新惠企政策。

为应对国际贸易形势更加严峻的第二季度,珠三角城市迅速出台一系列稳外贸政策,推动贸易与产业、进出口、“走出去”与“引进来”协调发展,全力化解外贸领域风险,降低贸易摩擦负面影响。

来源:南方日报

中山市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发布!363个项目赋能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近日公布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今年,中山市计划重点建设项目363个,重点前期预备项目87个。项目范围涵盖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升级、能源环保、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南珠(中)城际珠海段、广中珠澳高铁、深南中城际、佛山11号线南延线4个轨道项目被列入前期预备项目清单。

交通基建 城际铁路与高速网络加速成型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山市持续发力,构建内联外通的交通网络。其中前期预备项目中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香山至拱北段”和“广中珠澳高铁(中山段)”,将深度融入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

重点建设项目中,中山东部外环高速、深江铁路中山段等工程持续推进,进一步打通市内外的交通脉络。

产业升级 聚焦“新质生产力”

当前,产业项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中山市瞄准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例如,前期预备项目中,新能源电池集群项目投资8.16亿元,广东(中山)双碳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亿元,中山人工智能示范园投资10.3亿元;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明阳现代能源高端装备科技园项目投资50亿元。此外,半导体、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密集落地。
传统产业也在加速升级,前期预备项目中的欧普照明年产1000万支灯具项目投资25.8亿元,重点建设项目中的伊莱特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8.5亿元,推动中山市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民生配套 医疗教育投入加码

民生领域项目投资持续加码,彰显城市人文关怀。重点建设项目中的中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投资45.35亿元,中山市南部区域中心医院改造提升工程投资7.9亿元,中山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投资 2.68亿元,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投资2.9亿元、中山市科技高级中学投资12亿元等教育项目,缓解学位压力。此外,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紫马岭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等生态文旅项目投资,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来源:中山网

再放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亮相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4月24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减少了11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形象地说,就是“一单尽列、非禁即入”。以清单形式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清单越缩越短、市场越放越活。

2018年,我国印发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针对国内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经济体。经过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四次修订,清单内的事项数量已由2018年版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压减比例约30%。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各类经营主体都能看得见、进得去。

新版清单具体压缩了哪些事项?

直接删除了一批全国性措施。

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业务改革为基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认证制度。

部分放开了一批全国性措施。

如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试办新型电信业务、林木种子进口、增值税发票印制等管理措施,相关领域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

取消了一批地方性措施。

如推动各地放开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车辆租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管理措施,打通区域间市场壁垒;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等管理措施,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科学、及时、合法对市场准入清单进行动态修订,持续放宽重点领域市场准入限制,符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能够更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期盼诉求,有利于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不断走深走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说。

“放”了之后如何“管”?

新版清单专门提出了综合监管要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同时,要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指明了下一阶段加强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的基本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宋爱娴认为,协同监管新理念打破了传统监管思路,以多元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将市场准入各环节“放在阳光下”,避免出现违规增设行政许可、违规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等不当监管行为,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准入环境。

新版清单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也作了进一步规范,纳入了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相关审批纳入清单。同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将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从10大类调整为14大类27种,更好保障生产安全。

新版清单再次“瘦身”,彰显了我国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定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的决心,表明了我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切实增强经营主体活力的改革方向。

来源:新华社

五条新举措 企业减负的好消息来了

记者从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5年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将聚焦“四乱”、拖欠企业账款、企业成本负担重等问题,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聚焦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完善涉企行政事项清单、整治涉企违规行为、优化企业服务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减税降费和降低成本取得新突破,涉企违规事项治理取得新进展,企业服务水平取得新进步。

会议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提出:

要聚焦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四乱”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纠错问责机制。要聚焦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开展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严格源头管理,加大对新增拖欠的惩戒力度,建设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

要聚焦企业成本负担重问题,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强化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会议还要求:

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真找问题、找真问题,把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工作着力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省联动,开展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督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好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来源:新华社

多部门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意见有哪些亮点?如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在国新办4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解答。

把信用信息用好、用准、用到位

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信用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看信用信息能不能用好、用准、用到位。

“对于一些应用价值较高的数据,重复归集的问题时有发生,浪费了大量资源,降低了效率,还会影响数据聚合效应的发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针对这一问题,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在数据治理方面,李春临表示,将着力加强数据的源头治理,完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立不同的数据主题库,精准满足不同需求,提高数据使用便利性。

数据流动起来,才能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针对有序推动数据开放流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将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

强化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意见明确,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

以交通运输领域为例,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已累计归集交通信用信息35.7亿条,向社会提供5900多万条备查信息,支撑各级主管部门更好掌握公路水路经营主体异地经营执业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介绍,交通运输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建立了“总对总”共享通道,加强了信息数据的有效交换。

“今年我们编制印发了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和规范,明确界定了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和数据共享标准。”刘鹏飞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规范落地,逐步做到“一地可查全国、异地实时共享”。

此外,交通运输部近年来持续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刘鹏飞介绍,通过全面推动信用评价的全覆盖、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等举措,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积极发挥了信用便民惠企的作用。

提升守信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表示,要把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提升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重要抓手。

蒋平介绍,去年10月份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各地开展企业走访对接。在工作推进中,许多地区依托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发了走访、申报、筛选、推送、反馈等一系列线上模块,大幅提升走访对接效率。

据统计,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9.4万亿元,同比增长25.8%。

蒋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大力发展多层次征信市场

市场化征信机构是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做优做精企业征信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表示,围绕个人征信,人民银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适度竞争”的原则,先后批设三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与征信中心互为补充、协同发展。2024年,个人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评分、信用画像、反欺诈等各类征信服务700多亿次。

聚焦企业征信,人民银行引导企业征信机构整合企业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特色化的征信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征信机构参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营。

数据显示,2024年,154家企业征信机构提供各类征信服务365亿次;截至2024年末,征信平台已累计服务各类经营主体近700万家,促成融资规模突破24万亿元。

任咏梅表示,人民银行将按照意见部署,加大对科技创新、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征信支持力度,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征信领域的应用,并构建严密有效的征信监管体系,推动征信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社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国务院令来了!常见9大问题及解答!

新华社3月24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规定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

二是强化款项支付责任。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增加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的,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增加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投诉处理时限。规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采购款项的支付期限是多久?迟延支付的利息怎么算?遇到争议怎么办?一起来看——https://www.gov.cn/zhengce/jiedu/tujie/202503/content_7015485.htm

来源:新华社

即日起,港澳台居民可线上申办电子临时通行证

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从即日(2025年3月20日)起为有需求的港澳台居民签发来往内地(大陆)临时通行证,并提供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与居住证“双证关联”核验服务。

据介绍,两项便利措施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港澳台居民因遗失损毁或忘记携带通行证,需紧急乘坐飞机、火车在内地(大陆)城市间出行的,可通过手机登录中国出入境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移民局12367)即时申办有效期为7天的电子临时通行证,供民航、铁路等单位查验,避免耽误正常出行。

二是港澳台居民因办理个人事务有通行证与居住证关联需求的,可在该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关联查询申请,或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开具纸质关联查询结果,用以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证明本人通行证与居住证的关联关系。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办证办事服务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可申请对接该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根据港澳台居民需求,通过系统对接自动核验双证的关联情况。

据了解,随着港澳与内地、台湾与大陆间交流往来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居民来内地(大陆)商贸、旅游、学习、工作和生活,他们在使用通行证和居住证享受生活发展便利的同时,因通行证遗失损毁或忘记携带存在“出行难”问题。港澳台居民在境内乘坐飞机、火车时,如证件遗失损毁或忘记携带,需从机场、车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具纸质证明,来回折返耗时影响行程。此外,部分港澳台居民同时持有通行证和居住证,其持用任一证件办理金融、互联网等业务后,再持另一证件时有关部门难以核验两证的关联关系,带来生活办事不便。针对港澳台居民融入发展中的急事难事,中国出入境管理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科技赋能,推出上述两项便利举措。

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
生活发展新举措 政策问与答

来源:央视新闻、国家移民管理局

五部门发力提升用电“含绿量” 多行业推进绿证强制消费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供得上”“买得值”“用得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再到“用绿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

“供得上”从“一证难求”到精准供给

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如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工资卡”。每一张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和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

要让这张“工资卡”真正可信可用,精准溯源是基础保障。

《意见》明确绿证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并通过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斩断“灰色空间”。从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到交易核销,所有数据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中实时留痕,如同给每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装上了“区块链”。

李创军表示,目前我国绿证全周期可追溯管理体系已基本构建。一方面,对标国际绿证规则设计,增加了绿证核销机制,细化了核销工作方案和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建设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支撑绿证核发精准高效开展,与绿证交易平台之间做到数据流、信息流相互贯通,实现绿证数据全程可溯源、防篡改。

近年来,绿证供给效率的提升令人瞩目。自2024年6月,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核心功能上线运行后,绿证核发从由发电企业申请调整为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经审核后按月批量自动核发。核发周期从数月缩短至次月,实现了“当月发电、次月领证”。

系统自动抓取电网数据,即使是分散的户用光伏,也能批量核发。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介绍,2024年全国分布式项目核发绿证5695万个,同比增长27.8倍。

机制的优化,不仅提高了绿证的供给效率,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意见》明确支持绿证跨省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这意味着,西部风光资源富集区的绿证可直接流向东部高耗能产业集群,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买得值”从政策驱动到市场觉醒

在保证绿证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如何激发绿证的消费需求,是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另一个关键。

绿证价格长期在低位徘徊,曾让不少发电企业意兴阑珊。《意见》直指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痛点,采取“强制消费+自愿消费”双轮驱动,激活市场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绿证的市场吸引力,让绿证“买得值”。

强制绿证消费的“指挥棒”开始发力。

《意见》明确激发绿证消费需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继电解铝行业后,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被纳入绿证强制消费名单,《意见》对上述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意见》还强调,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市场自发的力量同样不可小觑。

《意见》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区分不同维度推动提升绿证自愿消费,比如要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绿电建筑、绿电社区。

“特别是紧贴用户需求新设立两个场景,一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电动汽车充绿电,将电动汽车变成真正的新能源汽车;二是鼓励居民消费绿电,推动电网企业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比如研究推出绿电套餐供居民自主选择。”潘慧敏说。

《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交易规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绿证的市场吸引力。例如,通过建立绿证价格的浮动机制,让绿证的价格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和环境效益的真实价值。同时,还通过优化交易规则,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从而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

“用得好”从国内市场到国际舞台

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最终要落到“用得好”这一终端环节。通过完善的交易机制和丰富的应用场景,绿证的市场价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在国内,绿证与其他政策的“化学效应”正在显现。

“加快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是激发绿证消费活力、更好培育绿证市场的有效手段。”潘慧敏表示。

要做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将压力由省级进一步下沉,重点对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的目标。要做好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

在国外,绿证正成为打破贸易壁垒的“绿色护照”。

发布会上透露,我国正积极推进中欧绿证互认,推动绿证在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新电池法案中更好发挥作用。

更深远的影响还在于标准话语权的制定。要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的国际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

好消息是,当前,随着我国绿证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加快购买绿证,我国绿证市场的活力正不断增强。陈涛介绍,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规模实现翻两番,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5.9万个,同比增长2.5倍,消费主体遍布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是绿证交易的主要地区,合计购买绿证数量超过全国的一半。

试想未来,当居民纷纷扫码购买绿电套餐、数据中心争抢西部绿证、中国标准写入国际规则时,这场静水深流的能源革命,才真正抵达深处。可以相信,随着绿证市场的不断完善,绿色电力将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意见》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了对绿色电力的准确溯源,绿证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凸显,影响力和认可度稳步提升。随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同时,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为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推动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编制了《意见》,明确了稳定绿证市场供给、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等具体要求。《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充分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释放绿证市场活力,对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

一是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健全绿证核销机制,推动绿证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二是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拓展绿证自愿消费场景。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等举措。

三是完善绿证交易机制。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优化绿证交易机制,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推进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四是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推进认证结果在相关领域的采信和应用,鼓励相关主体积极使用绿色电力消费标识。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逐步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行业企业范围并使用绿证核算,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品碳标识中的应用。

五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开展绿证交流与合作,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灵活多样开展绿证政策宣贯活动,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探索设立绿证绿电服务中心。

问:《意见》激发绿证消费需求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答: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加快推进绿证消费。

一方面,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在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电解铝行业提出绿色电力消费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基础上,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绿证强制消费要求,明确到2030年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要求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有效支撑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另一方面,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鼓励其他用能单位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明确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领作用,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主动披露绿色电力消费情况。同时,丰富绿证自愿消费场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让电动汽车成为真正的新能源车;推动绿色电力消费与建筑融合,建设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建筑、绿电社区;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创新交易方式,为居民采购绿证、消费绿电提供更多便利,加大激励力度,将绿色电力消费纳入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评价指标;研究建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分档分级标识。
此外,明确完善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企业、产品和活动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问:《意见》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答:《意见》从灵活满足用户多样化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

一是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组织开展绿证价格指数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考虑绿色电力交易中绿证价格难以明确,建议可以参考绿证单独交易价格,合理形成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价格。

二是优化绿证交易机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要求,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实现绿证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通。紧贴用户需求,强化绿证交易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注册、交易、信息披露等业务功能。鼓励开展绿证中长期交易,满足用户长期购买绿证需求,提升绿证交易灵活性。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加快设立省级绿证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存量水电绿证,依电量交易结算结果自动划转至相应省级绿证账户,推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研究明确相应绿证由省级绿证账户分配至用户的具体方式。

三是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丰富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推动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扩大跨省跨区绿电供给,满足用户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结合分布式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用户实际需求,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中国电力报、国家发展改革委